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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屋申请期由2021年7月14日至11月12日

经济房屋申请

2021年经济房屋申请由2021年7月14日至11月12日,为期约4个月,补交文件期至2021年12月13日,并首次接受电子方式申请。是次可供申请购买的经屋将建于新城A区的A1至A4及A12共5个地段,合共5,254个单位,包括242个一房厅(5%)、4,478个两房厅(85%)及534个三房厅单位(10%),而新城A区经济房屋展示区明(13)日起开放公众预约参观。

特区政府今(12)日刊登四份《经济房屋法》相关的行政长官批示,包括收入及资产净值限额、得分表、申请表式样及附同文件,以及出售经济房屋的许可书式样,四份批示明(13)日起生效。

特区政府在新城A区共规划2.8万个公屋单位并陆续推出,加上氹仔伟龙经屋项目、望厦社屋-望德楼、台山中街社屋及慕拉士社屋,未来公屋会有稳定的供应量,相信能满足公屋需求。

是次为新修订《经济房屋法》的首次公开申请,确立经屋永远姓“经”,不具投资属性,购买经屋后只可售回给房屋局,而出售价为购入价,且须扣减还原工程等费用。单位售价由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尤其须考虑批地溢价金、建筑及行政成本。

经屋为长期自住用途,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必须长期在经屋单位内居住,如无合理解释,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每年在其经屋单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处单位最初售价5%至15%的罚款。如不纠正,可被解除预约合同。确保公共资源合理使用。

连同家团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18岁,个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3岁;申请人必须是在澳门居留至少7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仅申请人为单位的立约人,并须在提交申请期间届满之日(即2021年11月12日)前12个月内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亦须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资产净值上限之规定(表一)。每月收入是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资产净值是以2021年6月30日结算的价值。

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在申请前10年内不得拥有住宅物业,继承除外;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配偶须载于同一申请表。取得经屋或四厘利息补贴者不得申请经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团成员,倘日后结婚,自房屋交付10年后可再次申请。

经屋申请已改为评分排序方式,名次按最后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按行政长官批示订定的得分表,有四个评分项目:家团结构及家团人数;在澳门居留的时间;长者、残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团组成中澳门永久性居民的比例。确定排序名单的有效期在供申请的单位预约出售完毕后终止。

申请可透过亲临或电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经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以及须附同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月收入证明文件,已透过与澳门各政府部门互享资料,豁免申请人提交由其他部门发出的证明文件。

电子申请须透过经屋申请专题网页(www.ihm.gov.mo/zh/he2021)登入“一户通”后进行网上提交。亲临申请须透过网上预约系统(https://booking.ihm.gov.mo)预约时间后,前往澳门鸭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厦地下K铺的房屋局办事处提交。因应防疫工作,亲临提交申请表时,请佩戴口罩、配合现场测温及出示个人绿色健康码。

市民可透过电邮(he_application@ihm.gov.mo)或网上(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enquiry)或致电2859 4875向房屋局查询。房屋局将于申请期间在经屋申请专题网页统计资料内公布经屋申请情况。

房屋局将举办四场经屋申请公众讲解会(表二),有意参与的市民请致电2859 4875报名,或于房屋局微信帐号登记。

表一

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人数)

每月收入下限

(澳门元)

每月收入上限

(澳门元)

资产净值上限

(澳门元)

1人

12,750

38,350

1,254,900

2人

19,270

76,690

2,509,800

3人

26,020

4人

28,490

5人

30,290

6人

35,500

7人或以上

37,300

表二

场次

日期

时间

地点

社团专场

7月14日

下午3时

房屋局办事处(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青洲坊大厦地下J)

第一场

7月16日

晚上8时

房屋局办事处(澳门鸭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厦地下K)

第二场

7月17日

下午3时

房屋局离岛办事处(氹仔湛江街66-68号湖畔大厦1楼D)

第三场

(手语传译)

7月23日

晚上8时

房屋局办事处(澳门鸭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厦地下K)

第四场

(手语传译)

7月25日

下午3时

房屋局石排湾办事处(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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