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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货物“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明(15)日起试运行

粤澳货物“单一窗口”第四次工作对接会议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由海关总署和国家口岸办统筹,粤澳两地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建设粤澳货物“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以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为内地出口企业和澳门进口企业的货物通关提供便利服务,缩短报关时间,相关服务平台将于明日(7月15日)开始试运行。

单一窗口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减低贸易成本,加快通关效率,促进区域通关便利。粤澳货物“单一窗口”是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及澳门电子报关服务平台的功能补充和服务延伸。透过资料推送及导入自动化,减省报关资料重覆输入的时间及成本,缩短报关时间,以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为内地出口企业和澳门进口企业的货物通关提供便利服务。

内地企业在经由粤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货物出口到澳门后,货物资料将加密推送至澳方电子报关服务平台,澳方进口商可透过平台取得内地出口货物资料,进而生成本地进口申报单。为保障推送资料安全性,澳方平台用户需以帐号登入及输入一次性提取密码来确认资料。

在海关总署和国家口岸办的统筹下,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会同省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拱北海关、珠海市口岸局、省电子口岸公司、珠海电子口岸公司等内地部门,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澳门海关及统计暨普查局等部门,共同推进粤澳货物“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如欲获取更多资讯,可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站(www.dsedt.gov.mo/edi),或致电经科局热线2822 8111/2822 8188、电邮至edi.info@dsedt.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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