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委员会日前举行了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医务委员会罗奕龙主席主持,是次会议主要就《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实施情况作简报及咨询、探讨修订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相关法规及行政命令,以及讲解第18/2020号法律的实施如何配合现行的强制民事责任保险制度;是次会议邀请了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界及医疗团体37名代表列席。
罗奕龙主席发言时表示,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于2017年生效至今已有4年多,当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卫生局、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界及医疗业界一直有保持沟通及进行会议,不断收集业界的意见及建议,不断优化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为此,会议邀请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界及医疗团体代表列席,并由金融管理局向与会者介绍《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在过去4年的相关保险数据及实施情况,从而探讨现有的强制保险条款调整的可行性;此外,为配合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的实施, 6月16日卫生局、金融管理局及保险业界代表进行会议,并初步建议了《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及条件表》、《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修订框架,藉此次会议向各委员及业界团体进行介绍及听取意见。
会上,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黄立峰委员表示,为配合《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生效,让医护界更深切瞭解自身的权益,会议藉由保险业界向委员会及医疗专业团体进行讲解,期望加强医疗业界对保险业运作的瞭解,并聆听医护界的意见。他重申,自去年12月18日出席医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后,金融管理局已着手开展检讨工作,包括收集了2021年第1季投保数据作趋势对比,对保险费及保险金额进行研究,综合卫生局及医疗业界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等。金融管理局将持续配合卫生局探讨保险优化方案,并严格监管保险机构整体财务及偿付能力,一如既往地严格监督保险业界的合规经营,维持市场的自由竞争,保障投保人的应有权益。
梁佩珊秘书长则向委员会介绍了修订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相关法规的跟进工作及建议,及后金融管理局保险监察厅陈君仪总监亦简报了《医疗服务提供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情况,各委员均积极发表意见,特别对医疗人员在第18/2020号法律实施后进行投保的注意事项、过渡制度的专业如中医师、针灸师等购买保险的具体情况、对保费下调及保额上调额度的可行性、如何厘定多于一个院士资格的医生投保条件,以及高风险施行手术医生的保费级别。
出席是次会议人士还包括:吴培娟副主席、梁佩珊秘书长、彭向强委员、谢学斌委员、邝珉委员、陈新委员、林爱贞委员、伍慧儿委员、区志强委员、方念湘委员、何雪卿委员、陈虹委员、黄显辉委员、陈畅坚委员、陈颖茜委员、陈婉华委员、程伟强委员、蒋永兴委员、蔡嘉敏委员、陈惟蒨委员、郭秋莎委员、林韵玲委员、李俊玲委员、许孟雄委员、梁玉华委员、李鹏斌委员、林哲正委员、林巍委员、罗肖金委员、吕绮玲委员、吴国良委员、白琪文委员、戴华浩委员、邓光锐委员、曾潭飞委员、黄茵茵委员、王静华委员、黄骏杰委员、余斌委员及梁宝鸶委员,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监察厅老毅庭主任、庄慧凝主任及法律事务厅罗浩延法律顾问,亚洲保险王柏炜及钟瑞钰代表、中国太平保险洪升福代表、联丰亨保险潘福鸿代表、忠诚保险张明辉代表、安达保险梁考怡代表、昆士兰保险萧绮明代表、澳门保险李启泰代表及巴群保险陈芷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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