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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或之后曾去过南京禄口机场的已入境者亦须立即接受医学观察 今(26)日晚上11时前到达氹仔客运码头以获安排医学观察


因应南京禄口机场相关新冠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7月14日或之后曾去过南京禄口机场并已入境的任何人士,须立即接受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南京禄口机场后14 天。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士,须戴上口罩并带备曾在南京禄口机场活动的记录如机票等,在7月26日23时前到达氹仔客运码头报到,以便安排医学观察。

有关上述被要求接受医学观察人士的医学观察酒店费用,非澳门居民须支付相关费用,而在7月21日6时之前入境的本澳居民毋须支付费用,非澳门居民则须根据医学观察酒店费用的规定支付费用或申请豁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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