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社前进”、“新澳门进步协会”及“民主昌澳门”三个参选组别就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拒绝接纳其参选名单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今日,终审法院驳回了有关的上诉,特区政府对法院的裁决表示尊重及支持。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照《立法会选举法》赋予的权力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依法拒绝接纳无被选资格的参选组别名单,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有关的决定得到司法机关的确认。
特区政府将继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充分保障澳门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论自由以及对政府施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支持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顺利举行,推动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