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欧盟对外行动署就澳门立法会选举发表的言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坚决反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取消部分参选人的被选资格,是行使《立法会选举法》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对参选人的被选资格进行审查,有关的决定已经得到终审法院裁决的确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言论自由的权利,不仅受到《澳门基本法》及相关法律的保障,而且得到特区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的全力维护。
澳门立法会选举,完全是特区的内部事务,任何外国机构无权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依法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