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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被确定接纳候选名单及进入禁止宣传期 推出第2号指引


鉴于终审法院于7月31日作出的裁判,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于今(2)日透过张贴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的告示,公布一份载有候选人完整身份资料的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的完整总表。

直选14份候选名单(128名候选人) 间选5份候选名单(12名候选人)

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直接选举共有14份候选名单128名候选人,而间接选举共有5份候选名单12名候选人。

根据《立法会选举法》规定,选管会将在张贴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后翌日举行抽签,以确定各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就此,选管会于8月3日(周二)中午,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抽签。

随着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完整总表的公布,直至竞选活动开始前的期间属于禁止宣传期。而竞选活动期是由选举日前第15日(8月28日)开始至选举日前第2日(9月10日)午夜12时结束,各候选组别仅可在此期间进行竞选宣传。

2CAEAL2021号指引对竞选宣传作出规范

因应进入禁止宣传期,选管会今(2)日公布了第2/CAEAL/2021号指引,作出以下规定:

  1. 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候选人、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及张贴或容许张贴之人,在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晚上十二时或之前,必须移除或删除在上述日期前放置在任何地方,包括网上平台,内容能引起公众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选人,且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建议选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此一或此等候选人的所有宣传品、讯息或资讯。
  2. 对于不遵守本指引者,适用《选举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加重违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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