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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候选组别须注意禁止宣传期的相关规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会见记者

【新闻局】候选组别须注意禁止宣传期的相关规定

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现已进入禁止宣传期,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今(3)日强调,禁止宣传期内不能进行任何竞选宣传,候选名单受托人和候选人必须注意及遵守,以免触犯法律。

选管会上午联同廉政公署与各受托人及候选人举行工作会议,及后举行抽签仪式,以确定各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

唐晓峰在抽签仪式后向记者表示,根据选举法相关规定,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总表于昨(2)日公布之后,现已进入禁止宣传期;至竞选活动期开始之前,包括候选名单受托人和候选人,任何人都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发放任何呼吁选民支持和投票予个别或某些候选人的讯息或行为,否则将构成违法宣传,依法会被处罚。

有记者问及会否因直选候选名单不多而缩减相关选举预算,唐晓峰回应指,在预算开支上,选管会将继续按照“应用则用”的原则,并不会影响各候选名单依法进行竞选宣传的权利;另外,供候选名单作竞选宣传的公共场地数量,基本上亦不会改变。

唐晓峰也表示,选管会藉着持续加大的宣传工作,提升选民的投票意识,珍惜手上宝贵的一票,于9.12选举日当天行使投票权,选出自己心中的民意代表;选管会对任何扰乱选举的行为都不会予以认同。

他亦再次提醒,由于选举法规定必须亲身投票,目前身处海外的本澳合资格选民,倘若打算行使投票权,便应及早规划回澳并可能需要预留进行医学观察的时间,以便能于9.12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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