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欧盟於今年签订了新协议,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计划随即展开。 为达到该合作项目中“向中国内地法律工作人员推广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的目标,以及增进内地法律工作者对澳门法制的了解,法务局於日前举办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工作坊,并邀请到来自广东省法制办公室和广东省辖下各市法制局的二十五名法律工作人员出席,通过介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内容和发展趋势,促进澳门与内地在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工作坊於十月二十七日在法务局会议厅举行,分别以“澳门行政争议制度简介”和“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简介”为议题。广东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梁光宜及法务局局长张永春先后致辞,肯定工作坊的成效和意义。主讲者包括法务局查核暨申诉厅林智龙厅长以及广东省法制办公室曾伟坚副处长。 澳方代表向内地嘉宾介绍澳门行政争议制度,包括本澳的行政行为概念以及行政争议模式,并详细讲解声明异议和行政上诉的程序和特点。内地代表则介绍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的现状、优化措施和发展前景,让本澳的法律人员深入了解内地的相关情况。 由於本澳的行政争议制度有别於内地的行政复议体制,因此内地和本澳的法律工作人员对对方的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甚感兴趣,踊跃提问,场面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