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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澳门特别行政区供电公共服务批给合同》记者会新闻稿 – 供电安全是前提,局部开放最有利。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与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今举行记者会,就刚刚签署的《延长澳门特别行政区供电公共服务批给合同》向传媒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会上,双方强调日后将严格按照达成的合同共识,致力确保本澳的电力供应服务继续维持长远的安全稳定,高效和优质,满足工商、住户居民的用电需求,促进澳门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记者会於签署仪式后随即移师到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举行,澳门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副主任卢深昌,以及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魏立民(Franklin Willemyns),执行董事梁华权共同主持。会上,双方首先向传媒介绍新合同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是项新签署的电力专营合同,只延长澳电在输配电以及出售环节的专营,年期由过去的25年缩减到15年,并每5年进行检讨一次;其次,由2011年起,投资回报率将由过去的12%下降到9.5%,预计澳电因此每年少赚一亿;再次,增加停电补偿金额,从现时的划一3%上调至最高9%;最后,特区政府收回动用电费稳定基金的权力,有权动用电费稳定基金在澳门币八千万以上的结馀。此外,配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特区环保政策的需要,新合同引入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内容,例如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参考表一)。 至於是次取得的最大成效和共识,是特区政府收回上游产电和进口电力的环节,开放市场,确立澳门电力市场改革方案中循序渐进开放的步伐,结束过去一直以来的电力专营垄断的局面。 能源办主任山礼度表示,是次合同内容是特区政府与澳电经过长时间的谈判磋商后达成的最佳方案。方案在最大程序上回应了公众的诉求,特别是开放市场的环节,为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创造了条件;同时,有助加强区域性的电力联网合作,配合特区政府的整体区域发展方向。未来,政府将严格监督专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内容,确保电力供应的持续稳定和安全。同时,亦将配合上游开放环节,展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基础设备的准备工作,为开放市场及早作好准备。山礼度预期,按照本澳电力增长的速度,预计最快在2013年,政府需要为新增的电力需求作公开竞投,最快可於2015年引入竞争,正式确立电力市场上游开放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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