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法》自生效起至2021年8月6日,房屋局共发出412个相关准照或临时准照,由物管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之分层建筑物(按物业标示编号计算)共753幢,其中,仍有26幢分层建筑物由临时准照持有人管理,房屋局现正督促相关临时准照持有人及早申领正式准照。
截至2021年8月6日,房屋局共发出221个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以及191个临时准照,其中,尚余41个临时准照持有人仍未申请正式准照,包括31个临时准照持有人现时并没有管理分层建筑物。
房屋局已逐一联络正提供分层建筑物管理服务的10个临时准照持有人,劝吁相关临时准照持有人须及早申领正式准照,以便于临时准照期限届满(2021年8月21日)后,继续从事物管业务。倘未持有有效准照而从事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者,可被科处澳门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此外,截至2021年8月6日,尚余1个屋苑仍未召集首次业主大会,房屋局重申分层建筑物管理商业业务准照持有人,如其所管理的分层建筑物尚未依法召集所有人大会的首次会议,应在2021年8月21日前依法召集;否则,可被科处澳门币一万五千元至十五万元的罚款。
自2021年8月22日起,所有物管公司均至少须聘请一名具资格的技术主管,将有助提升大厦的管理质素,并为业主提供行政、技术辅助。
市民可透过房屋局网页(https://www.ihm.gov.mo/zh/node-1087)查阅本澳持有准照的物管公司情况,以便瞭解自身居住大厦的物管公司准照届满日期,积极参与大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