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变化,并根据2021年8月10日卫生局发出的“关于举办外访及人群聚集活动的指引”,文化局呼吁所有受资助单位由即日起,取消或暂停举办文化局资助的活动,包括于澳门特区以内及以外举行的互访交流、表演、研讨会、讲座、工作坊、培训等可引致人群聚集的活动,直至另行通知。
同时按上述指引,受资助单位如有需要继续举办上述活动,应透过线上形式举行或不会引致人群聚集的方式进行;如有特殊原因,应在经谨慎评估并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的专业意见后,方可按有关意见举办相关活动。受资助单位应严格遵守卫生部门的防疫指引,如有违反,文化局将保留取消资助的权利。
已获文化局资助的活动因应上述措施而取消,倘活动已产生合理费用,社团可在递交报告时注明受疫情影响取消活动,并提交已产生的支出费用单据或凭证副本。经审核后,所产生的费用将按原资助程序,在已获批准的资助金额范围内予以报销。如需变更活动呈现方式,敬请填妥及递交“2021获资助活动/项目资料更改申请表”。如有任何查询可在办公时间致电8399 6699或电邮至ac@icm.gov.mo。有关文化局的最新资讯可浏览网页www.icm.gov.mo、Facebook专页“IC Art 艺文栈”及微信专页“澳门文化局IC”
文化局呼吁文化艺术界齐心抗疫,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部署措施,尽量避免举办人多聚集的活动,共同防范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