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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处理两宗违反防疫措施的案件


近日,本澳先后发生两宗于公共场所不遵守防疫措施的事件,当中涉事者涉嫌袭击保安人员,就此,检察院已对有关事件依法立案侦查。

首宗案件中,一名男子进入北区一公共街市时拒绝按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在现场保安人员对其作出劝喻时,该男子情绪激动,突然使用手推车及街市入口处的探热器支架袭击两名保安人员,令其中一名保安人员的面部及手部受伤,相关器材亦遭损坏。

另一宗案件中,一名没有戴口罩的男子试图强行进入某政府大楼被保安人员劝阻,惟该男子拒絶配合,并向保安人员的面部吐口水及拍打保安人员,相关行为致该保安人员受伤需送医院治疗。

事件发生后,两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随即向警方作出检举。目前,两宗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检察院就两名行为人分别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37条规定及处罚的“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罪”立案侦查。相关罪名一旦成立,行为人可被判处至3年徒刑或科处罚金。

两名行为人公然违反防疫措施,对正在履行职务的工作人员施以袭击,相关恶意情节将构成针对彼等定罪量刑的其中一个加重情节。

当前,本澳防疫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检察院呼吁市民大众履行公民责任,积极配合特区政府的各项防疫措施,共同保障社会卫生环境的整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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