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现金分享计划》- 「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 《2010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已透过2010年7月12日公布的第 14 /2010号行政法规规定於7月13日正式生效。为此,特区政府於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地下O、P铺设立的「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已於7月13日正式运作,协助有需要的居民解决收取款项的问题和提供查询服务。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正至下午6时正,中午照常运作。热线电话:2822-5000及传真:2822-3000,欢迎居民查询。有关计划的资讯可浏览中心网页www.planocp.gov.mo。 特区政府在 7 、 8 月份以银行自动转帐方式向社会工作局经济援助金受益人、领取直接津贴的教学人员、教育暨青年局(学生福利基金)大专助学金受惠学生、领取退休金之退休公务人员及抚恤金受益人、敬老金受益人以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发放款项。其馀受益人则按年龄组别於 7 月26 日至 9 月 30 日分 10 期,透过邮递方式寄送划线支票。如居民在相应收取支票信函日期起计十天后仍未收到相关信函,可到「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查询。 如以往数年一样,各相关部门包括财政局、身份证明局、社会工作局及教育暨青年局会保持紧密联系,全力为居民服务。发放辅助中心2009年运作期间接待总人次为46,158,亲临中心人次为25,589,其中主要为要求重发支票的个案(7,321宗),其次为更改邮寄地址的个案(458宗),两者分占亲临中心接待人次约29%及2%,为2008年同类数字的一半。 整体而言,《200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推行至今,要求重发支票的个案总数约10,000宗。因邮递失误或退回的支票约18,867宗,比2008年度减少约60%,仅占总寄出支票数目的4%,这有赖居民的配合以及不断完善发放款项的便民措施。汲取过去两年的运作经验,2010年度现金分享计划的执行将更为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