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竞选宣传品价值须列入选举帐目 依防疫指引举办活动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提醒,任何候选名单派发竞选宣传品或社团举办福利活动时,均须注意会否构成贿选,同时须将所有竞选宣传礼品的价值,作为候选名单的竞选经费,列入选举帐目中。此外,在举办活动时须遵守卫生局发出的防疫指引,包括适当控制人流、配戴口罩,以及创设条件让参与人士可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等。

选管会留意到近日某一社团举办含有竞选宣传成份的活动,期间向会员派发包括食物的礼物包。选管会因此向各候选名单受托人发出通知,需考虑到食物的福利性质,以及为配合防疫政策,减低市民受病毒感染的风险,各候选名单在竞选活动期内(8月28日至9月10日)不应向市民派发食物等福利物品;同时,为了跟进及评估各候选名单于立法会选举开支限额的执行,各候选名单受托人需于9月1日前向选管会申报竞选活动期内将派发的宣传品清单及拟向每名市民派发的数量,并附同宣传品的相片及单价。

选管会重申,任何人如发现有疑似贿选或其他不规则行为,可向选管会和廉政公署投诉举报,并应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及协助调查工作。

根据第34/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各候选名单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的开支限额为3,549,622澳门元。虽然现行立法会选举法未有就竞选宣传品的价值上限作出相关规定,但根据该法第202条,任何候选名单的竞选活动实际开支超过竞选活动开支限额,候选人及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澳门元10万元至100万元罚金。

此外,为了共同做好防疫工作,候选名单在选管会指定的公共场地举行竞选活动时须遵守和执行“竞选活动场地管理指引”,如非在选管会安排的公共场地进行活动,候选名单则需按照由卫生局发出的一般防疫指引举办活动,其中,活动期间要适当控制人流、所有人须接受测温、出示【澳门健康码】、全程配戴口罩,以及参与者之间保持至少1米社交距离等。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