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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对圣美基街29号进行强制保养工程 呼吁业权人依法履行对文物建筑的维修保养责任


文化局在开展恒常全澳文物建筑安全巡查期间,发现圣美基街29号建筑存在严重缺乏维修保养的情况,现将依法对圣美基街29号实施强制保养工程。文化局向全澳文物建筑业权人作出呼吁,应按《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定,履行对文物建筑的维修保养义务,文化局将严格跟进业权人履行相关的维护责任。

圣美基街29号属于建筑群 -“望德堂坊”,文化局在巡查期间发现其存在屋顶塌陷、外墙开裂、满布寄生植物等严重缺乏维修保养的情况,遂按照《文遗法》的规定,要求业权人对建筑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工作,惟业权人一直未对文化局的多次要求予以回应及实施有关工作。因此,文化局向法院申请并获批准进入有关建筑的内部,经进行安全查验后,确认建筑存在安全危险。文化局将根据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第39条第4款及第5款的规定,对该不动产实施强制保养工程,而为实施强制保养所开展的一切工程及工作之费用须由业权人承担,倘期限内未有缴付则根据税务执行程序的规定强制征收。

澳门现有147项被评定的不动产,其中大部分属私人业权,根据《文遗法》的规定,业权人有义务适当使用其文物建筑,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工程或工作,以确保其保存及完整。文化局按职权监督、协调并促成业权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应负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

文化局向全澳文物建筑业权人呼吁,应切实履行法定的维护义务,倘业权人在修复工程上存在技术困难,应及时与文化局沟通,共同保护澳门珍贵文化遗产。倘公众发现文物建筑有任何受损情况,可透过“文化遗产全民通报站” (www.culturalheritage.mo/cn/report)向文化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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