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私人医务活动牌照科于9月20日至30日期间延长办公时间


卫生局表示,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将于本年10月1日起生效,该法律订定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及私人领域的医疗人员的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当中规范了专业资格认可及登记、执业注册及发出执照,及从事有关职业的监察及纪律规范。为方便市民办理相关申请,卫生局私人医务活动牌照科将于2021年9月20日至30日期间延长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7时(中午不休息)。

卫生局指出,新法生效后,申请人须通过由医疗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知识考试及临床实习,获发出资格认可证书后,才可向卫生局申请完全执业。为此,根据现时第84/90/M号法令规范职业的人士(包括:医生、中医生、中医师、牙科医生、牙科医师、护士、治疗师、按摩师、针灸师,及诊疗辅助技术员),而学历及要件符合上述法令规定者,可在2021年9月30日或之前往位于澳门青洲新街青怡大厦第一座2楼(青洲卫生中心)私人医务活动牌照科提出申请,卫生专业人员准照申请学历资格要求可浏览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

而10月1日或之后的资格认可申请,则须向医疗专业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的临时办公地点同样设于澳门青洲新街青怡大厦第一座2楼(青洲卫生中心)私人医务活动牌照科旁。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