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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侦破澳门大学前行政主任 涉受贿违法取得工程判给案


廉政公署侦破一宗涉及澳门大学工程的贪污及伪造文件案。一名澳大“校园管理及发展部─工程处”时任行政主任,在住宿式书院建造工程的判给过程中,涉嫌协助承建商制作标书,伪造标书文件,并亲自参与部分评标工作,最终该承建商获得了工程判给。其后该行政主任持有股份的一间新成立的工程公司则获得承建商判给部份项目作为回报条件。涉案工程金额约为2.2 亿澳门元。

廉署去年6月底收到澳大来函检举,随即立案调查。案情显示,嫌疑人在建造住宿式书院的整个判给过程中,实际参与了立项建议、招标及评标等工作,但从未向澳大申报及申请回避。嫌疑人熟知澳大内部预算金额,建议涉案承建商订定接近预算的金额,并利用澳大电脑亲自协助涉案承建商制作投标文件,虚报涉案承建商具有两项校园建造工程的经验,并且参与了建设的工作。作为回报,涉案承建商在投得工程项目后,把部份工程判给嫌疑人持有股份且专为此工程而成立的新公司。

廉署经过深入调查还发现,嫌疑人还涉嫌把澳大其他工程的机密资料不法透露给另一工程公司,协助该公司取得了澳门大学的雨篷建造工程判给等。

嫌疑人及其公司的其余两名股东涉嫌触犯受贿作不法行为和伪造文件罪,嫌疑人还涉嫌触犯违反保密罪。涉案承建商两名负责人则嫌涉触犯行贿罪及伪造文件罪。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