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司法上诉,根据第21/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的第3/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135条第2款规定,终审法院院长已于2021年9月21日确认了2021年9月12日举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并宣布当选的候选人。 有关选举结果的公告已张贴于终审法院并将于星期四2021年9月23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副刊内公布。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