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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医疗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订定了深合区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基础,有利粤澳两地持续探索社会民生领域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医疗服务方面,《总体方案》订明加快推进“澳门新街坊”建设,该项目内将设立卫生站,规模将参照澳门现时卫生站的设置,并参考现行卫生局资助非牟利机构提供服务的运作模式,为在深合区生活的澳门居民提供免费的西医门诊服务。

目前,澳门与内地医疗方面的合作基础已逐步形成。在《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澳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在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发展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下,可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或与内地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置医疗机构。同时,在中央推出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澳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澳门已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可于横琴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

《总体方案》将进一步加强与澳门的医疗服务合作,提供便利措施,包括支持澳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方式于深合区设置医疗机构,聚集国际化、专业化医疗服务资源;允许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澳门注册的药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临床急需、澳门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大型医用设备除外)的医疗器械;研究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增强联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此外,具有澳门等境外资格的医疗领域专业人才依法取得境内执业资格。

未来,特区政府将按《总体方案》政策框架,持续研究推出相应措施,在逐步建构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对接。同时,将按照《总体方案》设定的阶段性目标,推动方案的落实,让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在2024年实现与澳门有序衔接、2029年将更加完善、2035年高效运转,共同做好建设及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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