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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昨举行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

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

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昨(23日)举行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法律体制创新,以及行政法务范畴施政工作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委员们认同深度合作区建设是澳门重大发展机遇,对合作区内法律制度的适用、内地与澳门法律的衔接、法院的审判管辖权、仲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委员会主席张永春冀法咨会继续发挥法律专业平台的作用,建言献策,助力特区政府落实《总体方案》。

张永春指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对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发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总体方案》于今年9月5日正式公布,为深度合作区的开发开放指明了方向,当中包括透过创新法律体制,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为合作区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特区政府将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围绕深度合作区的法律体制创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方案。

张永春表示,行政法务范畴施政工作除聚焦重点领域立法,确保推进的立法项目配合社会经济发展外,亦将紧扣深度合作区的建设,推动制定或修订本澳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及法务局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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