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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明年元旦生效 市政署展开宣导普法工作

第6/2021号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第6/2021号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了让街市摊贩及相关持份者更好地理解并履行新法,市政署开展一系列宣导普法工作,首阶段会培训前线稽查人员,明晰法律规定,同时将为全澳各街市、熟食中心及小贩大楼商户等安排多场说明会,以推动商贩守法经营,提升服务质素,使公共街市得以持续发展。

为让现有经营者顺利过渡并确保市场运作稳定,现有街市摊位承租人、位于公共街市及小贩大楼内的小贩准照或散檔准照持有人,可于新法律生效之日起计九十日内选择及签订合同。此外,上述人士可于五年内申请指定符合规定的人士继续承租有关摊位。市政署预计将于明年第一季,安排现有的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新租赁合同。

新法律实施后,将有助加强对公共街市的规范,使公共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及充分运用,推动积极经营,提升服务质素,并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律基础,使行业可持续发展。市政署将于本年第四季为约一千名街市摊位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举办多场新法律讲解会,同时,亦对市政署前线的稽查人员进行培训,以便更准确地掌握《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制度内容。

新法律定义“公共街市”不单包括现时本澳九个公共街市,亦包括街市熟食中心及小贩大楼等。市政署具职权管理公共街市及监察其内摊位承租人经营业务,维护公共街市的秩序及卫生,确保公平、合理及舒适的消费环境,以及就违反本法律及公共街市摊位租赁合同所定义务的行为提起处罚程序。

新法律又规定了摊位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引入“持续经营业务”及“亲身经营业务”的规范,以确保公共资源获得充分利用,及保障市民能在街市内购买到生活所需及得到服务。当中摊位承租人负有“持续经营业务”之义务,即须按租赁合同持续开业经营所承租之街市摊位;“亲身经营业务”则指,在每一历年内,摊位承租人须亲身在摊位内营运的日数不得少于二百四十日。此外,新法亦规范了摊位承租人的其他义务及相应监管、处罚制度,以保障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获得卫生整洁的购物环境。若违反义务的情节严重或摊位承租人在一年内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达三次,市政署可解除有关租赁合同,且禁止其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三年内再次租赁摊位。

另外,有关日后公共街市摊位的「公开竞投」程序,将透过相应行政法规订定,市政署将于该行政法规公布后另作讲解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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