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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扣供款申请将於12月底结束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新《社会保障制度》的补扣供款申请将於年底结束,呼吁有意进行补扣供款的合资格市民於限期前提出申请,申请手续可到全澳共80多个地点进行办理。而自1月1日实施以来,社保基金共收到27,954份补扣供款申请,已审批申请26,974份。 按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规定,补扣供款申请必须於2011年内提出,可申请补扣供款的人士主要有三种:一、年满35岁,从未在社保基金登录及供款的人士(新人);二、年满60岁至未满65岁已登录的受益人(旧人),而即使一直供款至65岁,其累计的供款月数仍少於60个月;三、年满65岁已登录的受益人(旧人),已缴纳供款月数少於60个月。其中第二种及第三种情况下的旧人,如没有选择补扣供款,可以维持按旧制度规定的要件及方式申领养老金。可补扣供款月数视乎申请人的年龄,以及其於1996年至2010年的15年间有多少历年身处澳门满183日,每一身处澳门满183日的历年可补扣12个月供款,最多可补扣180个月。补扣供款后,年满65岁且有至少60个月供款的长者,可即时申领养老金,发放金额将以总供款月数除以360个月按比例计算。 社保基金表示,自去年12月起按不同年龄层分阶段地接受办理申请至11月30日为止,共收到补扣供款申请27,954份,已审批26,974份,占总数96.5%。
市民如想查询更多有关新《社会保障制度》补扣供款的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致电24小时语音热线2823 8238或於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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