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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外服务暂停(5/10/2021-7/10/2021)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2021年10月5日消息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外服务暂停(5/10/2021-7/10/2021)
按照行政公职局2021年10月5日发出之第0212/SAFP-DRTSP/OFC/2021号公函,基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为减少疾病扩散的风险,各公共部门于2021年10月5日至7日期间免除上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上述期间之对外服务暂停,呼吁市民留意。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或査询,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62743187或浏览委员会网页www.cpe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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