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当前的防疫安排,并保障司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检察院于2021年10月5日至7日作出特别安排,敬请市民知悉:
1. 检察院刑事诉讼办事处(位于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83号检察院大楼)的安排:
1.1 于2021年10月5日及6日的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对外处理紧急案件,保证刑事侦查程序依法进行;
1.2 于10月7日全日暂停办公。
2. 检察院驻三级法院办事处的安排:
2.1各办事处以轮值方式开展工作;
2.2检察院驻初级法院办事处(位于殷皇子大马路澳门广场三楼)的法律咨询以电话预约方式保障运作,市民如有需要,可于10月5日至7日的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致电28557714预约咨询服务。
3. 检察长办公室将以轮值方式提供服务,确保对检察院诉讼工作的支持。
4. 上述期间,原定在各办事处进行的非紧急措施,包括录取口供、声明等诉讼措施将更改日期,检察院将向当事人作出通知并另行择日进行。
5. 在因应防疫要求作出特别安排的上述期间,有需要的市民请致电或以电邮查询检察院的运作情况,电话:28727272;电邮:info@mp.gov.mo。
因应防疫工作的需要,检察院将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的工作信息,敬请市民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