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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于10月8日起恢复正常办公


行政公职局于今(7)日向公共部门发出指引,因应新冠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经卫生局评估,社区感染及扩散的风险已经降低,故根据行政长官第110/CE/2021号批示,自2021年10月8日起所有公共部门恢复正常办公及对外服务。

指引亦要求各公共部门须严格遵守卫生当局和行政公职局就防疫目的发出的指引,共同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减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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