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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10月20日起公开咨询

公监办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

为规范公共资本企业的运作及管理,确保其开展经营及作出决策的过程中,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受到有效监督,达到公帑的合理使用以及公共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之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拟定了《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并将于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进行为期六十日的公开咨询,收集公众、社团和专业界别人士之意见及建议。

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于今日(19日)下午三时在澳门科学馆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由公监办陈海帆主任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廖志汉副主任和赵渊职务主管等。

完善法律制度,确保公帑善用

陈海帆主任介绍,本澳缺乏一套专门规范公共资本企业运作的法律制度,如何有效监管公共资本企业的营运,实现“善用公帑”的施政理念,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开展相关制度的立法研究工作,经参考不同国家/地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再结合本澳法律制度及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公监办拟定了《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文本分为四章,包括:“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则”、“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公共资本企业的机关权限”及“机关成员的选任及企业绩效评核制度”。

举办多场咨询,广纳社会意见

《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公监办网页(www.gpsap.gov.mo)。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咨询文本的意见及建议,公监办将于10月20日至12月18日咨询期内,举办2场公众咨询会及3场专场咨询会。有意出席公众咨询会的市民需于10月20日早上9时起透过公监办网页进行网上登记。

咨询会具体安排如下︰

  • 公众咨询场

10月26日(星期二) 20:00–21:30

11月13日(星期六) 15:00–16:30

  • 立法会议员专场
  • 公共资本企业代表专场
  • 专业界别代表专场

除出席公众咨询会外,市民亦可于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间透过网上填写意见表、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的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欲了解更多关于公开咨询的详情,请浏览公监办的网页(www.gpsap.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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