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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3/1999号法律〈法规的公布与格式〉》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3/1999号法律〈法规的公布与格式〉》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随着互联网应用日趋普及,读者多透过互联网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下称《公报》)内容,2020年电子版《公报》浏览量达五百万人次,而传统纸本《公报》的订购量则大幅减少,由回归初期每期超过600份,下降至二零二零年只有约80份。

目前不少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和葡萄牙等已停止出版纸本的政府公报,改以电子版取而代之。为节省资源及推动环保,特区政府制定《修改第3/1999号法律〈法规的公布与格式〉》法案,规定《公报》由印刷方式改为以电子方式出版,此外,对于因印务局资讯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于当日出版《公报》的情况,规定可以印刷的方式出版。同时,法案废止公共实体及特许企业必须订购及传阅纸本《公报》的规定。

法案建议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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