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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不动产的评定》行政法规公布 新增12项被评定的不动产

《第三批不动产的评定》行政法规公布新增12项被评定的不动产

为发掘及保护本澳具重要文化价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单”的不动产资源,文化局根据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于去年底对全澳第三批共12项不动产启动评定程序,日前行政会已完成讨论《第三批不动产的评定》行政法规草案,并已透过第37/2021号行政法规公布新增12项被评定的不动产。

文化局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于2020年11月25日对12项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征、资料齐备、论证充分、评定条件成熟或保存状况属濒危或紧急的不动产启动评定程序并进行公开咨询,经整理及综合分析不动产所有人的意见、公开咨询意见和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按法律所规定的评定标准对每项不动产进行文化价值的评估及对评定的决定作出建议。有关第三批不动产的评定程序已提前于2021年10月底顺利完成,12个建议评定项目全部成功列作本澳被评定的不动产。

是次公布新增的12项共计14处被评定的不动产,其中“圣保禄学院遗址”由3个子项目组成,包括“学院建筑遗迹”、“围墙遗迹:茨林围两段”及“围墙遗迹:蔡记里一段”,其余为单个不动产项目。当中,石敢当行台、三圣庙(九澳)、加思栏后新马路2号房屋、九澳圣母村(原痲疯院舍及康乐室旧址)设有缓冲区。现时,本澳被评定的不动产已由《文化遗产保护法》生效前的128项,增加至159项,共新增了31个不动产项目。现时本澳被评定的不动产中,纪念物共计69项,具建筑艺术价值的楼宇共计53项,建筑群共计12项以及场所共计25项。文化局将持续以《文化遗产保护法》为依据有序推进不动产的普查及评定工作。更多有关澳门被评定的不动产的相关资讯,可参阅澳门文化遗产网(www.culturalheritage.mo)。

第三批新增12项被评定的不动产项目

项目名称

位置

评定类别

1.高园街大坑遗迹

澳门高园街

纪念物

2.圣保禄学院遗址

学院建筑遗迹

澳门大三巴斜巷

围墙遗迹:

茨林围两段

澳门茨林围

围墙遗迹:

蔡记里一段

澳门蔡记里

3.石敢当行台

澳门桥巷7号

4.三圣庙(九澳)

邻近路环九澳圣母马路的土地

5.一号码头

澳门妈阁庙前地

6.原氹仔码头旧址

氹仔卢伯德圆形地

7.路环码头

路环码头前地

8.得胜斜路55号房屋

澳门得胜斜路55号

具建筑艺术价值的楼宇

9.加思栏后新马路2号房屋

澳门加思栏后新马路2号

10.仁慈堂安老院

澳门老人院前地17-21号

11.九澳圣母村(七苦圣母小堂)

路环九澳圣母马路239号

12.九澳圣母村(原痲疯院舍及康乐室旧址)

路环九澳圣母马路23号

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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