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内地在民商事仲裁领域的合作、发挥仲裁在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澳门特区政府代表与最高人民法院代表于本月二十五日上午举行线上会议,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安排》)展开磋商,使当事人可便利地获得跨境仲裁保全协助,保障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
《安排》允许当事人分别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向内地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分别申请保全。此外,《安排》对保全的范围、申请保全的程序、保全申请的性质、费用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经过磋商,双方对《安排》文本达成了初步共识,期望能在本年年底签署《安排》。签署《安排》后,可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出席磋商会议的双方代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主审法官任雪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办主任张鑫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副处长李爽等;法务局局长刘德学、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顾问陈里程、检察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许秋云、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项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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