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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10月31日起公开咨询

“工会法”10月31日起公开咨询

特区政府今(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于10月31日至12月14日期间进行工会法公开咨询,为期45天,咨询期内将举办4场咨询会听取公众的意见。

为制定符合本澳实际情况的工会法律制度提供立法基础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并因应本澳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完善及优化劳动范畴的法律法规。从整体社会的长远发展考虑,现阶段具条件以循序渐进方式,透过专门法律确立工会的法律地位,规范工会的组成及运作,以及工会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进一步维护和保障雇员的权益。

为此,特区政府正就“工会法”立法进行公开咨询,期望透过公开咨询,收集社会各界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以使“工会法"能更符合澳门特区的社会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提出重点咨询内容收集社会意见

是次的咨询文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工会登记制度,内容包括:(一)工会的宗旨及应遵原则;(二)“工会法”的适用范围;(三)工会的设立和登记程序;(四)工会的类型;(五)工会的据位人或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六)工会的权利与义务;(七)经费的取得及使用;(八)对雇员组织及参加工会活动的保障。第二部分是集体协商制度,内容包括:(一)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二)可进行集体协商的内容;(三)协商的效力及后果。

不同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凝聚共识

“工会法"咨询文本,已经上载至劳工事务局的专题网页。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会法"咨询文本的意见及建议,劳工事务局将于咨询期内,于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贸中心五楼莲花厅举办4场公众咨询会。咨询会以中文为主,并备有中葡传译服务。咨询会具体场次及安排如下︰

  • 11月07日(星期日)15:00-18:00
  • 11月12日(星期五)19:00-22:00
  • 11月27日(星期六)15:00-18:00
  • 12月05日(星期日)10:00-13:00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工作,每场公众咨询会的入场人数将会设有限制,有意出席咨询会的公众需透过劳工事务局的专题网页(www3.dsal.gov.mo/survey/leisindical/)进行网上登记。

除公众咨询会外,市民亦可于咨询期内,透过专题网页、电邮、电话、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欲了解更多关于公众咨询的详情,请浏览劳工事务局的专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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