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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及第10/2017号法律〈高等教育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及第10/2017号法律〈高等教育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法案主要内容:

一、整合教育范畴三个基金

为整合资源、精简公共行政架构,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第9/2006号法律及第10/2017号法律,之后将透过补充性行政法规设立一个教育范畴自治基金,取代现有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发展基金及学生福利基金,以全面统筹、协调向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范畴的机构、团体、个人提供资助和学生福利。

二、理顺确认教育界别法人及相关工作的负责实体

法案建议废止第9/2006号法律关于教育委员会的条文,透过行政法规,将高等教育委员会与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教育范畴咨询组织。

三、调整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对高等教育制度的适用

为配合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的特殊性,法案在现行第10/2017号法律基础上,规定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可不具有一般公立高等院校的行政及财政自主权,并可在专有法规中就若干事宜订定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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