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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2021年度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2021年度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因应本年疫情情况,特区政府早前推出八项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包括向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提供支援,为此,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

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雇员援助款项方面,将向二零二零年度工作收入不超过澳门元十四万四千元的本地雇员,每人发放澳门元一万元的援助款项,受惠对象涵盖了于二零二零年内离职、兼职或停薪留职的雇员。此外,雇员如于指定期间内没有申报入职或没有申报二零二零年度的工作收入,只须透过文件证明其于该期间内存在雇佣关系且符合有关工作收入方面的规定,经财政局核实后,亦可获发放援助款项。

自由职业者援助款项方面,将向持有有效证照之的士驾驶员、三轮车夫、小贩及摊贩、导游、水上的士驾驶员及渔民,每人发放澳门元一万元的援助款项。其他自由职业者如于二零二零年度职业税申报没有盈利,则按照其最近三年度申报的职业税负担金额平均值的百分之五计算,发放每人最少澳门元一万元、最多澳门元二十万元的援助款项。

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方面,在财政局登记的所得补充税纳税人(不包括非澳门居民的自然人纳税人),如其经营商号于二零二零年度所得补充税申报没有盈利,将按照其符合发放条件的商号最近三年度申报的经营成本平均值加总后的百分之五计算,发放每人最少澳门元一万元、最多澳门元二十万元的援助款项。

援助款项将以银行转帐或邮寄划线支票的方式发放。同时,为保障雇员就业权益,法规规定以职业税负担及经营成本计算援助款项的受益人,在六个月内不得结业或无理解雇雇员,否则须全部或部分返还其已收取的援助款项。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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