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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第2场公众咨询会

公监办举办第二场《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众咨询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于本月13日就《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了第二场公众咨询会,公监办陈海帆主任、廖志汉副主任和赵渊职务主管出席会议听取市民意见。八十多名市民出席了咨询会,其中十人在会上就咨询文本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发言市民普遍认同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目的、所订原则及采用“集中监督”模式。有多位市民对企业子孙公司的成立及监督、企业财务及营运资讯的透明度和绩效评核制度等表达关注,提出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引入第三方评审和将社会责任纳入评核标准等意见和建议。

陈海帆主任回应时表示,有关法律制度是对公共资本企业作原则性规范,未来主管部门将制定指引和规范,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体系,而子孙公司的成立须经过特定程序,该等公司亦须依法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接受出资人监管。此外,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讯的透明度,包括建议公开政府委任的机关成员之薪酬资料和企业评核结果,主管部门在制定评核标准时将按企业的宗旨、规模及所营事业等充分考量其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作为绩效评核的要素。

陈海帆主任感谢市民积极建言,公监办将认真分析所有意见和建议,作为草拟法案文本的重要参考资料。

《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至2021年12月18日结束,两场公众咨询会及三场专场咨询会已顺利完成,公监办欢迎市民在咨询期内继续透过网上填写意见表、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的方式发表意见及建议,详情可浏览公监办网页(www.gpsap.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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