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贺一诚表示,特区政府于2009年颁布《维护国家安全法》至今已逾10年。基于国际形势变化、地区安全要求和新的国际规范等因素,政府会适当修改国安法条文内容,以配合社会的发展,保安司将开展修订有关法律的咨询工作。
行政长官指出,现时澳门《国家安全法》的条文,一部份是参考其他地区,另一部份源自《刑法典》。澳门要与时俱进,根据现时的国际形势、国家及邻埠国安法的相关条文,对本身的《国家安全法》作出调整,与国家的国安法相适应。行政长官重申,政府必定会严谨修改国安法,订定更清晰的条文。维护国安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而守法的市民是毋需担心的。
另外,有传媒关注现正进行咨询的工会法是否应列明罢工权或集体谈判权,行政长官表示,基本法已赋予了这两项权利,在未有工会法法案之前, 集体谈判权已存在,所以工会法的大方向是如何组织工会,透过工会法保护自己的权益,而非其运作模式,相关咨询文本也写得很清楚。欢迎市民在咨询期间提出意见,政府会把意见写入总结报告,然后才草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