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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 详细查询系统明(23日)起启用


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 详细查询系统明(23日)起启用

第39/2021号行政法规《2021年度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下称“援助计划”)于11月16日生效,详细查询系统将于明(23)日上午9时启用,以便各市民查询。援助款项将于2021年11月26日起以银行转帐及邮寄支票方式发放,预计于四个工作日内完成。

推出详细查询系统 多途径查询便利市民

为方便市民查询,财政局已于11月16日推出“援助计划”专页(https://info.dsf.gov.mo)及雇员简易查询系统,而详细查询系统将于明(23)日上午9时启用。

市民可登入“援助计划”专页、使用Macau Tax移动应用程式,又或透过财政局自助服务,详细查询其受益状况、援助款项金额及计算方式、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以及不合资格的原因等资讯。

详细查询分个人及商号经营者两种。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需输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及出生日期,而商号经营者则需输入纳税人编号或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编号,以及纳税人名下任一营业场所登记编号。

如属 “符合资格” 人士,系统会列明其援助款项的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如发放方式显示为 “银行转帐”,援助款项会存入其已登记收取现金分享的银行帐户内。

如发放方式显示为“邮寄支票”,则未登记银行转帐的雇员及特定行业自由职业者,支票会按其在身份证明局登记的地址寄送;而商号经营者及属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的自由职业者,支票会按其在财政局登记的地址寄送。

不合资格人士可提出申请或申诉

如属“不合资格”人士,系统会列明其不合资格的原因。

不合资格的雇员可透过申请,证明其于法规指定期间内确实存在雇佣关系且符合有关工作收入方面的规定,经财政局核实后,亦可获发放雇员援助款项,有关申请书可于系统下载。

上述申请最迟须于2021年12月15日递交财政局,且须附同支付报酬的银行转帐纪录或票据,以及尤其是劳动合同、支付报酬的单据或出勤纪录资料等其他证据。

如对查询结果有其他异议,亦可于系统下载申诉书,填妥之后附同相关证明文件向财政局提出申诉。

市民如有疑问,可浏览“援助计划”专页,或致电税务咨询热线2833 6886查询,亦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南湾财政局大楼、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财政局服务站点,查询或索取上述申请书及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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