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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推出拍摄许可申请电子平台试行版 更便利澳门影视制作


文化局推出拍摄许可申请电子平台试行版,以便利拍摄单位透过电子平台作出拍摄许可的申请,电子平台亦提供查询申请进度的功能。有关平台将为影视业界提供更高效、便民、便商的电子渠道处理拍摄许可的咨询及申请事宜,助力推动澳门影视制作产业发展。

自2017年起,文化局联同十个政府部门(旅游局、体育局、海关、消防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交通事务局、民航局、海事及水务局及市政署)合作推出拍摄申请服务,协调在澳门进行制作及导演故事片、纪录片、广告片(简称“拍摄许可”)的申请事宜。为推进公共服务电子化及优化申请程序,文化局统筹十个政府部门,共同建立拍摄许可申请电子平台,目前,电子平台试行版提供逾十项拍摄相关项目的申请,申请者需使用“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的帐号登入平台,即可提交申请、查询申请进度及相关部门回覆,电子平台亦提供超过二十项与拍摄相关的项目资讯供业界浏览。

文化局将持续听取业界意见,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沟通,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有关申请手续及详情可浏览文化局拍摄许可申请电子平台网站(www5.icm.gov.mo/filmlicense/apply)。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399 6280或8399 6256联络张小姐或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