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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定检车辆检验期限一律延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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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局早前已安排原定期检验日期在12月13日至30日之车辆,可提前预约12月1日至30日期间进行检验,并于12月4日(周六)及11日(周六)额外提供验车服务,但截至11月25日仍有约5,400部原定期检验日期为12月份之车辆未有预约检验。为便利车主网约和送检,局方将12月定期检验车辆之检验期限一律延至12月31日(周五)下午1:00,车主可由11月29日(周一)开始网约。

局方呼吁车主或利害关系人尽早网约验车,并提醒网约必须提前至少一天,不接受当天预约,已预约之车辆须按时抵达检验中心,逾时预约将自动失效。局方将适当调配人手,以保障验车服务。同时,建议车主可登记「接收短讯通知综合登记服务」,获取相关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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