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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民航当局签署《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

中国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民航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2021年11月30日在深圳就联合维修管理合作签订了《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

为抓住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所带来的机遇,促进三地民航维修业融合发展,中国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民航处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今天(11月30日)于深圳签订了《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

合作安排签署后,三地民航当局可为航空器维修单位减少重覆的技术检查和测试而带来的工作及经济负担,亦能让三地航空业界在选择维修单位时提供更大的便利。此外,安排的签定亦能促进三地的人员流动,拓宽航空维修领域专业资格互认,便利三地飞机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在三地的飞机维修机构工作,以达致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航空发展。

在建立及保持相同持续适航性的紧密合作上,三地民航当局早于2001年已开始构建联合维修管理平台,并分别于2006年及2013年就航空器维修单位批准及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批准的互相认可合作签署了协议,推动三地在民用航空安全的管理,实现合作共嬴发展。

《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签署仪式于今午三时半在深圳举行,签署代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胡振江、香港特别行政区民航处处长廖志勇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局长陈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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