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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优惠计划” 最后登记日为12月10日


“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的最后登记日为12月10日,逾期将无法登记及领取电子消费优惠。呼吁尚未登记的澳门居民,请于登记期届满前办理网上登记。

如居民选择“移动支付”方式,需先向金融机构开通实名认证帐户及提供倘需的授权文件,因完成核实程序需时,居民可结合自身需要,慎重考虑作出登记,以便于12月13日领取期结束前领取电子消费优惠。

如选择“消费卡”方式,可于登记时直接拣选去年的消费卡。如已遗失,需先进行报失,再登记补领新卡。如从未领取消费卡,可登记领取新卡。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选择以去年消费卡或领取新卡方式,均必须于12月10日或之前成功完成登记,且最迟须于12月13日完成拍卡或领新卡,方可领取优惠。

如居民有需要,经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辖下3个服务点,以及参与计划的金融机构合共近100个服务点,可协助即场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服务点清单已上载于“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专页(https://www.dsedt.gov.mo/econsumo/zh_TW/self_reg_loc.jsp)。

如对“电子消费优惠计划”有疑问,可浏览专题网页(www.dsedt.gov.mo/econsumo),亦欢迎在办公时间,按下列途径查询:

登记事宜(澳门金融管理局)

电话:2856 5071 / 2856 5072
电邮:econsumption@amcm.gov.mo

一般事项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电话:6299 8235
电邮:econsumo@dsedt.gov.mo
微信服务号: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服务在线(DSEDT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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