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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与国家生态环境部签署《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合作安排》

在行政长官贺一诚见证下,国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及澳门特区政府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双方签署《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合作安排》。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国家生态环境部签署《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澳门特区对接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特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在行政长官贺一诚见证下,签署仪式于今日(12月16日)在政府总部举行,《安排》由澳门特区运输工务司罗立文司长及国家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代表双方签署。《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湾区建设、低碳节能、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固体废物处理、环保产业及宣传培训等。

同时,国家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主讲国情讲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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