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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对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积极建言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就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展开为期六十日之公开咨询于2021年12月18日结束。咨询期内共举办了两场公众咨询会及三场专场咨询会,参与人次达 319人,包括167位市民、24位立法会议员、70位公共资本企业代表和58位执业会计师及法律界人士,在咨询会上发言的个人及代表合共 42 人,另有多个社团及市民就咨询文件的内容向公监办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让大众瞭解有关制度的立法方向和原则,公监办代表亦出席了电台节目作专题介绍和听取市民意见。

社会各界普遍支持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认同其为规范和监管公资企业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框架,并对咨询文本中的四章内容 —“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目的及原则”、“公共资本企业的监督”、“公共资本企业的机关权限”、“机关成员的选任及企业绩效评核制度”及其他相关议题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监办感谢各界人士在《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期间积极建言献策,将认真整理和综合分析所收集的意见及建议,争取于明年第一季完成咨询总结报告,届时会上载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及公监办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