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内地与澳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后,两地经贸发展在创新的区域框架下得以全面深化。为充份发挥CEPA的作用,自2008年底以来,国家商务部确定了两批共十三个城市(区)作为"落实CEPA示范城市(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南京、苏州、南宁、济南、青岛、乌鲁木齐、上海浦东新区及重庆北部新区。为了推动上述示范城市(区)与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往来,国家商务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将於2011年9月19日上午10时,假座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L3层G-L宴会厅共同举办"《安排》示范城市(区)澳门推介洽谈会",藉此为两地的企业提供直接沟通平台,深化各示范城市(区)与澳门的商贸交流,推动CEPA领域的共同发展与合作。 届时,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孙彤副司长代表商务部与十三个城市相关领导将率团来澳主持活动。本次推介洽谈会分为上午的推介洽谈会及下午的项目对接洽谈两部份。会议将通过十三个城市的短片简介、介绍各自投资环境和落实CEPA措施的互动讨论专场及各城市的展位陈列,让与会者能全方位地透彻了解各示范城市(区)的最新发展情况和各自的优势,冀让双方企业界人士寻找商机。下午为项目发布和洽谈环节,十三个示范城市在会场设置展位,与本地企业洽谈;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将与澳门中华总商会及澳门厂商联合会签署合作协议。 欢迎有兴趣人士报名参加本次推介洽谈会,因为名额有限,请於9月14至15日办公时间内致电经济局对外经济关系厅区域经济事务处阮小姐(电话:85972163)或杨小姐(电话:85972239)登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