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9/2011号法律《残疾津贴及免费卫生护理服务的制度》及第251/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社会工作局於2011年9月6日正式接受残疾津贴以及追溯2009及/或2010年津贴的申请,同时,已向领取「残疾评估登记证」或申领「残疾评估登记证」的7,000多名市民发出相关的申请单张及申请表。 在接受申请的首四天 (2011年9月6至9日) ,社会工作局总部/社会工作中心/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收到约2,200人次的市民查询及申请,为了避免人流众多而出现等候及安全的问题,社会工作局呼吁有意申请之市民,可先行细阅申请要点、填妥表格及备妥所需递交文件,尽量采用邮寄或透过康复机构收集统一提交申请表。 另外,有关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故有意申请的市民可考虑不须急於本月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前往办理手续时,先填妥申请表,以减省在场内填写的时间。有关填写申请表格之式样,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倘遇填写问题,可致电各申请地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