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接受卫生局资助的非牟利医疗机构须面向市民提供医疗服务


对于有团体反映特区政府不再为其仅向会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诊所作出资助,卫生局表示,已于去年先后两次与该团体举行会议,解释对非牟利医疗机构的资助原则和方式,并明确指出基于公平和普惠原则,现行资助非牟利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必须是符合资格的澳门市民,不能仅限该团体会员。

该团体代表则表示,会章宗旨规定仅为会员提供医疗服务,若开放给符合资格的澳门市民,有违其会章宗旨,无法向会员交代;此外,该团体认为,若卫生局按服务量资助该团体向符合资格的澳门市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按其诊所的运作模式,也没有足够成本维持其医疗服务营运,故需要进一步研究卫生局的建议。

卫生局强调,将一如既往与合资格的非牟利医疗机构合作,共同为澳门市民提供适切的医疗服务。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