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非法入口、贮存及贩卖烟花、爆竹,于1月24日及25日,治安警察局、澳门海关及市政署进行联合稽查行动,巡查本澳多间售卖贺年用品或香烛的店铺。行动中,三个部门合共派出70人次,巡查了76间店铺,期间没有发现有关烟花、爆竹的违法情况;当中发现6间店铺占用公共地方摆卖货品,市政署人员已对相关店铺作出票控,另外,2间店铺未能出示营业税登记,治安警察局已缮立报告转交相关部门跟进。
治安警察局呼吁市民及旅客,切勿违例燃放烟花或爆竹,违者最高可被处罚20,000澳门元,此外,若有关行为造成他人受伤或财物损毁,更须负上刑事责任;同时亦呼吁各商业场所负责人切勿违规进口任何可引致燃爆效果之物品,违者将负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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