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 征收期至今年3月31日。截至2月16日,尚有超过15万台车辆未缴纳税款,已缴纳的8万6千部车辆中,超过六成透过网上缴纳。
局方建议车主优先选用网上缴纳“行车税”,包括透过局方电子缴费网页https://epay.dsat.gov.mo、“交通资讯站”App、“巴士报站” App或“一户通”App,有关其他缴纳方式、获取缴税凭据方式、查询缴纳状态及年度定期检验的日期的详情可浏览局方网页(附QR Code)。
车主缴纳“行车税”前,须先缴清车辆之交通违例罚款,以免因逾期缴纳“行车税”而衍生额外罚款和费用。另外,今年起已取消车辆使用牌照税的标志(俗称“税圈”),车主无须领取及张贴税圈。
交予局方处置车辆须3月18日或之前申请
因应“税圈”已取消,局方会利用电子技术进行稽查,透过车牌识别与后台数据核实车辆缴税情况,继而向欠税车主启动处罚程序。计划取消车辆注册的车主必须前往局方服务专区办理手续并须妥善处理车辆,有关车主如选择将车辆交予局方处置并预约协助移走,须最迟于3月18日(周五)提出申请,以便局方于3月31日或之前移走相关车辆,4月1日起上述已取消注册的车辆一经发现停泊在公共地方可被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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