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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接种疫苗后才能登上来澳民用交通工具的做法适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接种疫苗可有效减低感染后出现重症和死亡风险,基于全球疫情严峻,经过评估,要求12岁或以上人士已完成新冠疫苗初种系列接种后14天且最后一剂在7个月内接种,才可登上由香港或台湾前来澳门的民用交通工具,此措施是适当的,澳门的医疗体系才能得到保障。

如果接种两剂疫苗已超过7个月,如符合接种要求是需要接种加强剂的,但如果基于身体或身处当地的政策等原因,而不允许接种第三剂或更多剂次,则需要出示相关证明。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在疫情下,所有入境人士需满足当局一些要求,例如健康申报或出示疫苗接种证明等才能入境。同时,目前并没有收到因为相关政策而未能返澳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