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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外地人士在澳贩毒被羁押


日前,本澳警方侦破两宗涉嫌贩毒案件,分别拘捕四名越南籍男子及一名坦桑尼亚籍男子,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首宗案件显示,四名越南籍男子涉嫌从荷兰邮寄一批“摇头丸”来澳贩卖,并利用朱古力包装纸包裹毒品以图掩人耳目。警方从邮包内搜出超过一千粒“摇头丸”,经初步鉴定后验出毒品净重量为473.45克。案中其中一名越南籍男子被揭发偷渡入境,并在其身上搜出他人的证件。

另一案件中,一名坦桑尼亚籍男子涉嫌将毒品“可卡因”加工后转售图利,警方从该名嫌犯入住的旅店客房内搜获涉案毒品,经初步鉴定净重合共约17.542克。

经初步侦查,上述五名嫌犯均涉嫌触犯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第8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 “不法贩卖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十五年徒刑;两宗案件之中,其中一名越南籍男子亦同时涉嫌触犯第16/202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第77条规定及处罚的“使用或占有他人文件罪”及同一法律第80条规定及处罚的“不经出入境管控入境罪”,分别可被判处至三年及至一年徒刑。

经对五名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考虑相关犯罪的严重性质,且为防范嫌犯逃离本澳,影响案件后续的侦查取证工作,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对五名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检察院将依法对该两宗案件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根据检察院的统计资料,2021年检察院对涉及毒品贩卖犯罪提出控诉的嫌犯人数为99人,当中有58名嫌犯被羁押。

吸食毒品可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同时,毒品贩卖更对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危害,故此,检察院将继续与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打击和遏止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