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下称“公监办”)就《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于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进行为期六十日的公开咨询,咨询总结报告今(24)日公布并上载于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https://www.gov.mo/zh-hant/policy-consultation/824824/)及公监办网页(https://www.gpsap.gov.mo),欢迎公众查阅。
咨询期间,公监办共举办5场咨询会 — 2场公众咨询会及3场专场咨询会,听取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议员、公共资本企业代表、专业团体(执业会计师及法律团体)代表、多个社团代表,以及关注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及相关议题的人士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咨询会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 319 人次参加,42 人发言。咨询期内共派发了1,526份咨询文本,而透过公监办网站下载咨询文本的次数为636次。
经过统计,本次咨询透过不同渠道共收到96份总计735条意见,当中涉及咨询文本意见表范围内的意见共596条,涉及咨询文本意见表范围以外的意见则有139条。对设立《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目的表示同意的意见分别占81.2%和84.2%,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有关制度为规范和监管公共资本企业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框架。
公监办衷心感谢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将结合咨询文本提出的方向及咨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按照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建立一套具可操作性,且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受和充分支持的公共资本企业法律制度法案。